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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
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
房屋租金压力具体措施》的起草说明
县人大:
现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具体措施》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普遍受到冲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为帮扶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更好地发挥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我县“六稳”“六保”工作。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过重、资金压力较大,需进一步加强纾难解困力度。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为更好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我县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起草,法制机构负责初审,县司法局负责规范性文件认定,县政府办公室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印发。严格按照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等程序进行,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二)制定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具体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1号)。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此规范性文件由县发改局进行起草,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修改和印发,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方面论证和修改,并经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由主要领导签批后正式印发执行。
克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
源文件地址:http://www.keshan.gov.cn/pages/5f90ed101d41c8cf4833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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